问题 | 苏州骑摩托车交警会拦吗 |
释义 | 不会抓。 苏州禁止摩托车,是特指在市区四环(东西南北环路)以内,四环之外是可以的。 相城区,江苏省苏州市下辖区,位于苏州市主城区北部,江苏省东南部,东依阳澄湖和昆山,西衔太湖,北接无锡和常熟,南临苏州古城、苏州工业园区和高新区。相城区拥有京沪、苏嘉杭等3条高速公路、14个道口,地理位置优越,是长三角地区最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 但是苏州禁止摩托车进入城市快速路。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中心城区禁止发展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1.中心城区是指312国道、羊城路、双阳路、兴华街、新机场路、兴唐(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街、东方大道、武东路、吴栋南路、吴中大道、木洞路、金凤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宿豫至张艺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引水线(不含上述道路、道路、道路、道路、道路、道路、道路、道路、道路、古城区是指护城河以内的区域。 2.悬挂“红底白字”有标志的摩托车可以进入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任何区域,但每天8: 00至17: 00,人民路(人民桥至平门桥)、干将路(香门桥至干将桥)禁止通行,但允许穿越上述道路。 3.悬挂“蓝白字符”有标志的摩托车经过东环以外的中心城市、武东路、吴栋南路、月湖路、心有路、南环路、金源路、苏福路、长江路、312国道、苏春西路、兴明街、苏红西路、兴港街、机场路。 此外,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三轮车、两轮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燃油机动车全天禁止在中心城区内通行。本市户籍可以在非摩托车禁行区域上牌。上述区域的非市区号牌摩托车应当申请悬挂交通标志,在指定区域通行。如果没有交通标志,只能在苏州市中心以外的区域骑摩托车。 法律依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第一条 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载货汽车和悬挂教练车、试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影响城市快速路通行安全的车辆进入城市快速路。市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十一条 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不得使用摩托车、非机动车(经批准的人力客运三轮车除外)和国家规定禁止载客的其他车辆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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