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时间198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身份证有效期是指身份证从发证时间到使用期限结束的这段时间。我国公民 身份证根据办理时不同年龄段,有效时长也不同。身份证有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为不影响正常使用,居民应在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报换领新证。查询自己的身份证有效期,如果是第一代身份证,先看签发日期,再看有效期,如“2001年3月31日签发,有效期限10年”,则该身份证到2011年3月31日过期;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在身份证正面最下面一行字就可以辨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