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况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