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便衣警察来家里带走了人,会有哪方面的问题? |
释义 | 对方若是便衣警察,打斗为一般治安案件;明知对方身份而打对方,则为阻碍公务。建议朋友向警察道歉,减轻追究力度。在街上行走时避免怪异动作,以免引起警察或市民的关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阻碍警察执行职务者将受到处罚,且威胁较重者将面临拘留。 法律分析 如果不知道对方是便衣警察,打架是一般的打斗事件,属于一般的治安管理案件。如果明知对方是便衣警察而打对方,就是阻碍执行公务。对于这件事,你的朋友最好上医院去向那位警察表示道歉,说明当时自己有点冲动,很对不起。俗话说:“礼多不怪。”这样慰问一下,可以减轻追究力度。另外,平时在街上行走,尽量不要做出过于反常的与众不同的怪异动作,否则不但警察可能会盘问,有的市民可能也会“管闲事”。【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拓展延伸 被便衣警察带走后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 被便衣警察带走后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合法性质的审查,是否存在逮捕令,逮捕是否符合程序要求,是否有合法的搜查权,是否存在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是否进行了适当的告知权利等。此外,还可能涉及到被捕人的合法代理人的权利,如律师的出庭权以及与被捕人的通信权等。这些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以确保被捕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请注意,以上仅为概述,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具体案例来进行分析和判断。 结语 针对这个问题,你的朋友最好向那位警察表示道歉,以减轻追究力度。此外,在街上行走时,应尽量避免过于反常的行为,以免引起警察或其他市民的注意。被便衣警察带走后可能涉及多个法律问题,如审查合法性、逮捕程序是否合规、搜查权等。这些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以保护被捕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请注意,以上仅为概述,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和案例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职权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第四章 戒严执勤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戒严执勤人员依照戒严实施机关的规定,有权对下列人员立即予以拘留: (一)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或者有重大嫌疑的; (二)阻挠或者抗拒戒严执勤人员执行戒严任务的; (三)抗拒交通管制或者宵禁规定的; (四)从事其他抗拒戒严令的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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