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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区别
释义
    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区别如下:
    1、提出的时间范围不同。陈述、申辩权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全过程,不仅仅指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的才叫陈述申辩。听证是在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2、适用处罚种类范围不同。所有的行政处罚在处罚决定作出前都要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而听证适用的是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才需要告知听证权;
    3、权利行使程序不同。陈述、申辩权并无特定的程序性要求,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也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无论哪种行使提出行政机关都要进行复核,如果口头提出的行政机关应当如实记录。听证权行使的形式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正式的听证程序来行使,在听证程序中按照回避、代理、举证、质证等准司法程序法的要求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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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9: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