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房产证保全需要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需要被申请人提供担保;需要被申请人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需要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或者需要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