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工流产是否有生育津贴? |
释义 | 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流产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流产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一、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一)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流产每人次1000元。(二)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药物流产:300元。二、流产生育保险可享受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7个月计发。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三、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人工流产在劳动法产假规定 人工流产享受产假,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3天产假。 流产假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体检证明等 女职工人工流产劳动法怎么规定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人工流产是否可以请产假? 人工流产享有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人口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法对女工人工流产的假期规定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该内容由 杨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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