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想离婚后一儿一女,儿子13岁,女儿4岁,女儿从出生起就一直跟着我,离婚后我能争夺女儿的抚养权吗? |
释义 |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条件:1、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愿意随当事人生活;2、孩子随己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3、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宜抚养;4、当事人有能力抚养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是一个想离婚的女人,儿子13岁,女儿4岁,女儿从出生起就一直跟着我,离婚我能争夺女儿的监护权吗 争取子女的监护权的方式:如果未满二十四个月的(哺乳期),母亲在同等有条件下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且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是女性离婚后想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13岁,女儿4岁,女儿从出生起就跟着我,离婚后能争夺女儿的监护权吗? 离婚后的监护权归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可以协商抚养事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可以征求其意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儿一女,儿子9岁,女儿2岁半,离婚上法院怎么判决? 法院会根据以下因素判定孩子的抚养权:1、孩子的年龄;2、孩子的真实意愿;3、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4、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性质;5、当事人所居住的生活环境;6、夫妻双方的学历和年龄;7、双方各自的家庭成员和家庭氛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和女人生了1女4岁,女人提出离婚,一起抚养女儿,我不同意,想独自抚养女儿 一方想要抚养孩子,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证明自己的各方面条件更适合小孩的身心健康成长。我国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家里有一儿一女,女方是家庭主妇,没钱养女儿,女儿学校一年的三万多,男方有暴力倾向,离婚怎么办?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当双方无法就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家暴行为属于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如果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会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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