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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汇票转让的形式包括哪些
释义
    汇票转让的形式包括贴现、背书转让和汇票质押。使用背书转让时要注意:如果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则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转让给他人,者授予他人一定的汇票权。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不得转让汇票。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录有关事项并签字的票据行为。
    一、到期拒付电子商业承兑如何追索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付款人拒付电子商业承兑的,持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追索权向背书人、出票人追讨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书人为被告行使追索权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四条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二、承兑汇票丢失被别人取走怎么办
    持票人不慎遗失了银行汇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1、如果遗失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向签发银行或兑付银行请求挂失止付。申请挂失止付应提交汇票挂失申请书(可以用汇票委托书代替),并在凭证备注栏内写明“汇票挂失”字样。
    如果在银行受理挂失以前,包括对方银行收到挂失通知以前,汇票金额已彼人冒领的,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持票人一旦发现汇票遗失,应尽快申请挂失,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遭到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2、如果遗失了注明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名称的汇票,失票人应当立即通知收款单位、个体经济户、收款人、兑付银行、签发银行,请求这些单位或个人协助防范。因为这类汇票遗失后;银行不办理挂失止付。
    3、如果遗失了填明汇款人指定收款人员姓名的汇票,不能到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因为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无法确定被背书人,银行无法挂失,兑付行和签发行都不予协助防范。因此,这种银行汇票的持票人一定要认真保管好汇票,切忽遗失。银行汇票遗失后,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实没有发生什么问题的,可以由汇款人写出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到签发银行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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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6: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