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
释义 | 律师分析: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流程一般是:1、经过线上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3、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材料给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4、提取转账至个人指定账户。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的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包括:1、购买、装修、建造房屋。2、离退休。3、丧失劳动能力并从原单位离职。4、偿还购房贷款。5、租房,且每月房租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20%。 提取公积金最常见的形式是购房,因购房请求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交材料包括:1、房屋产权证书。2、银行贷款合同。3、契税缴税证明和房款发票或收据。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5、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6、书面的公积金提取申请。 特别提醒:以广州为例,根据最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取公积金已经不再需要单位盖章同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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