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工伤认定时间要多久,期限是多少天?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工伤认定期限已过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属于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未能申请工伤认定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无正当理由超时的,可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一)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二)职工由于被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三)申请人正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因社会保险机构未登记或者材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申请超时限的; (四)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认定为工伤的期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