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公示是指哪些公示 |
释义 | 一、三公示是指哪些公示 用人单位要落实《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执行“三公示”(三次公示)制度。 第一次公示:评审标准条件公示。即转发省通信管理局、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工程系列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有关通知,重在告知有申报意向人员当年的年度评审工作流程和申报条件; 第二次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在单位公示栏目或利用常用公示方式,将申报人员的《综合考评表》和《考核登记表》等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听取反馈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次公示:民主评议意见公示。将第二次公示无异议或已落实无争议的申报人员,经单位职称评议组评议后,所确定的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每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保存起、止日的公示照片或公示截图)。第三次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出具鉴定意见,履行推荐义务。 二、党员三公开制度是什么 (一)、党务公开 1、党务工作应向群众公开,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 2、基层党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各项义务及缴纳税费为及时公开内容。 (二)、事务公开 事务公开包括政策公开和村级事务公开。 1、政策公开。日常工作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税费改革和农村低保、医疗、劳动就业、征兵政策等。 2、村级事务公开。村干部管理、日常工作安排、农民负担、公益事业建设、种粮直接补贴、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民政对象审批、宅基地的使用、土地发包、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公开 1、日常财务公开。主要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开展日常经济活动而按财务制度或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 2、专项财务公开。主要是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及服务代收代结等专项资金(资产)的收支情况。 三、学生党员发展“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 “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即发展大学生党员要进行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部分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三投票:在推优、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应在院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院团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投票人员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五分之四,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以及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报院团组织审核。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上听取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介绍人、联系人及支委介绍有关情况,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三公示:在共青团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三个环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院党(团)组织的联系方式等,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在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不良反映的,院党(团)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一答辩: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一般应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答辩工作由院党总支负责,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人,并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三个环节,一般不少于10分钟。答辩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公开答辩。答辩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并统计汇总形成《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提交党支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健全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用人单位须将评审标准条件、个人申报材料、民主评议意见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用人单位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内容。申报人和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