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除斥期间一般多久 |
释义 | 除斥期间一般规定是一年,是法律上对某项民事实体权利依法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这个期间没有行使相应民事权利的,该民事权利在法定的除斥期限届满时就会被消灭。除斥期间有几年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的,例如合同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其时间为撤销权后的五年。 法律依据: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除斥期间的特点是什么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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