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驾驶证的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 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仅适用于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临时进入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境外人员。 1、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入境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2、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3、临时入境后需驾驶租赁的中国机动车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 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驾驶其自带的临时入境的机动车或者租赁的中国机动车。 临时驾驶证办理: 办理临时驾驶证,需要驾驶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不能着制式服、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六张。代理人代办换证,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