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离婚的档案都是婚姻登记机关保存的,而当离婚证还有离婚协议丢失的话是可以到办理离婚的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补领的,当事人只需要带上相应的资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待婚姻登记机关查证确实属实的情况就会补发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一、离婚证丢失可以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失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可以补办离婚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结婚证。当事人不能出示离婚证,可以出具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正确后,可以办理再婚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离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失了还可以补办。需要补办离婚证的,当事人要到原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领申请。一般需要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询证实,如果查询属实的,会依法补发离婚证。具体规定可以参考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三、办完离婚后离婚协议书丢失怎么办 离婚后离婚协议丢失的可以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离婚后离婚协议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印婚姻登记档案中的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应当允许复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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