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制凭证是否可以入账 |
释义 | 可以。财务记账凭证附件通常为下列情况:1.从外面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送货签收单、托运单等。2.自制的原始凭证。如:出入库单、工资表、材料收发存汇总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生产成本计算表、产品销售成本结转表等。自制原始凭证如工资表、预提费用等,通常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3.对于结转损益的凭证,不需要附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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