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残联电话0375-6596651。 县残联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2、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和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应尽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和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6、受县政府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本县范围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依法维权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承办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8、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指导管理全县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 10、开展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残疾人联合会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