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破裂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法官如何认定感情破裂?律师总结了离婚的法定条件,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等。若没有这些情况,任何原因都可起诉离婚,但需证据支持。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大多数法官会将第二次起诉视为感情破裂。此外,根据民法典和司法解释,夫妻因生育问题引发感情破裂也可离婚。律师强调,并非只有上述条件才算感情破裂,法官的认定是关键。若法官不认定,可准备第二次起诉。 法律分析 现在大家都知道法院判决离婚是需要认定感情确已彻底破裂。所以,大家就问了,法官怎么判断感情破裂呢? 这里李律师给大家总结一下,法定的感情确已破裂都有哪些。当然,也并不是只有这些情况才可以离婚。如果没有这些情况,任何原因都可以起诉离婚,这是没有这样的证据的话,法官第一次可能不会不判离。 但也不要担心,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以后,可以第二次起诉。实践中,很多法官会将第二次起诉离婚认定为感情破裂。 那么,我们看一下法定的判决离婚条件有哪些,或者说,法官怎么认定感情破裂。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3条的规定来判断感情确已破裂: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处理。 李律师再次强调,并不是只有这些才可以起诉离婚,才算感情破裂,即便是你因为对方睡觉打呼噜,洗澡掉头发,都可以起诉离婚,这些都可能造成感情破裂,只是,法官认定不认定的问题。 法官不认定感情破裂也没有关系,准备第二次起诉就可以了。 结语 李律师总结了法定的感情破裂条件,包括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等。此外,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因生育纠纷导致感情破裂也可提起离婚诉讼。李律师强调,并非仅限于上述情况才能起诉离婚,即使是一些小事也可能导致感情破裂,但最终是否认定由法官决定。如果法官不认定感情破裂,可以准备第二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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