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绿化能否改车位 |
释义 | 小区绿化不能改车位。私自将绿地改为停车位的物业构成违约,应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社区绿化带属于城市绿化区,未经批准改为停车位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如果改变小区共有绿地的用途,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 二、车位业主权利 如果是额外规划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对外出租。 如果是小区配套的停车场,那么停车场产权一般是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并分成,在满足了本小区租户的使用后,物业公司确实有权对外出租。 需注意以上一点,首先满足本小区租户优先使用。 三、车库无证拆除能赔偿吗 车库无证拆除不能赔偿。车库没有产权,不能买卖。无证停车位不具备销售条件,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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