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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前还款
释义
    

法律主观:
    


    4、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提前还款业务,且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提前还款业务。二、深圳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办理方式1、微信公众号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立即办”-“粤省事.公积金”-“贷后变更”-“提前还款”进行办理。2、银行柜台办理【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办理,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在深圳公积金官网“业务网点查询”栏目查询】: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一份复印件),到贷后服务网点现场填写《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加盖指模;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一)、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1、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2、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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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