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调解 |
释义 | 以下情况会终止调解: 1、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当事人仍未达成一致的; 2、交通管理部门调节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3、当事人无故缺席调解或调节中退出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二、车祸认定书下来后几天内跟保险调解 没有固定的期限。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在当事人双方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一是自行协商、二是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三是向法院民事诉讼。 协商适合小额简易案件,双方对事故责任不存在异议;双方存在争议的的情况下,可以一致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管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是10天,若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作出调节书并送达双方,签字生效;若调解失败,则可以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是什么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如下: 1、当事人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处理;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 3、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区分事故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4、确认伤者治疗结束或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发给调解终结书,当事人应当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三条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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