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性质是,各省民政厅直接管辖的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设立与管理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主要服务的对象是: 1、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 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 3、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 4、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 贯彻党、国家和军队关于离休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做好离休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工作,努力为离休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障离休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综上所诉,退休士官是指直接从部队退休的士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工作指引》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包括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军休干部休养所、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站等,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军休所负责移交军地双方上级职能部门核定的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手续,配合军队做好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并出具组织关系等相关证明函,医疗保险和结算。按照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住房建设,住房分配和房改工作,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住房的日常维护服务,确保离退休干部生活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