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超营业范围开票的,若是次数不多的,税务局是会认可的,如果长期要发生对应的业务,则应该要增加营业范围。一般来说企业的经营范围就是其可以开具的发票的范围,不过企业有一些其他特殊业务不会在营业执照中体现,比如企业销售原材料,处置固定资产等,虽然不在营业范围中,也可以开发票。 《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