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防系统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2)定期按照规定对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3)值班人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 (4)值班人员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监控中心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中心安全。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妥善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 ,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外来人员需到监控中心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领导同意。 (6)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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