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拿的是技术干股的,那要不要等公司赚回本钱才可以分干股钱啊
释义
    干股的分类及技术入股的作价方式。干股分为注册股和虚拟股,技术入股可以分为自带知识产权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于自带知识产权的入股人,作价方式可以通过评估、协商或两者结合来确定。而对于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其价值无法精确评估,需要与创始人进行协商。
    法律分析
    干股是指没有出钱的股份,干股是比较笼统的说法,只分为两类:注册股(所有权),虚拟股(只有分红权)。技术入股目前有两方面的含义,一个是入股人自带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需要作价。入股的作价方式主要有三种:评估作价、协商作价以及两种作价方式的结合。第二是入股人自身并不用于专利技术,而是一个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有着工作经验,这部分价值就无法精确评估了,需要跟创始人进行协商。
    拓展延伸
    技术干股分配条件及影响因素
    技术干股的分配条件及影响因素是指在公司内部,将技术贡献作为一种衡量标准,以确定员工是否有资格获得干股的一种方式。分配技术干股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员工在技术方面的表现、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工作年限等。此外,分配技术干股还受到公司财务状况、股东意愿、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需要确保分配干股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同时也要考虑到公司的经济可行性和长远发展。因此,技术干股的分配条件及影响因素是一个综合考虑的问题,需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决策。
    结语
    技术干股的分配条件及影响因素是一个综合考虑的问题,需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分配技术干股需要考虑员工在技术方面的表现、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工作年限等条件。同时,公司财务状况、股东意愿、法律法规等因素也会对技术干股的分配产生影响。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同时考虑公司的经济可行性和长远发展,是技术干股分配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六十五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七十四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4: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