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养老保险是哪一年开始交的?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养老保险是哪一年开始交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10日内缴纳。《淮南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四条缴费单位应当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1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在每月10日前,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数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费。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数额向缴费单位开具社会保险费征缴专用票据,交由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解缴手续。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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