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杰出人才认定每年120万元,总额600万元;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60万元,总额300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40万元,总额20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32万元,总额160万元(龙华新区320W(1:1配套),宝安区320W(1:1配套),其他区域均160W。)。 领军人才 购房 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 法律客观: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二、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七)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人才工作条例。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八)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 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 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