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苏州社保缴纳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交纳20%,个人交纳8%; 2、医疗保险单位交纳9%,个人交纳2%(加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 3、失业保险单位交纳1.5%,个人交纳0.5%; 4、生育保险单位交纳1%,个人不交; 5、工伤保险单位交纳1%,个人不交。 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雇工个人缴纳8%,雇主缴纳12%;其余四险同企业参保比例。 社保缴费详情如下: 1、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不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2、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3、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4、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