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失业人员符合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包括: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自愿失业、已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不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分析 领取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拓展延伸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和流程如下: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在深圳市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非自愿失业,且已经努力找工作但未能就业;3.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4.有劳动能力,符合就业条件。申领流程包括:1.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2.向所在单位或社保机构提交申请;3.经审核后,由社保机构发放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就业服务中心获取详细信息。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当地相关政策为准。 结语 失业人员如符合以下条件,可从失业保险基金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非自愿中断就业;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地方政府确定,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深圳市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一年缴费、非自愿失业、努力找工作但未能就业、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且符合就业条件等条件。具体申领流程请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就业服务中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当地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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