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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没有离婚证吗
释义
    一、诈骗罪的既遂和未遂
    夫妻双方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终止婚姻关系,没有离婚证,法院生效判决和民事调解书就是离婚证明。
    离婚证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批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婚姻关系,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部门认为申请符合离婚规定的,批准离婚并发放离婚证,婚姻关系立即终止。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可以判决离婚或者调解离婚。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当事人接到离婚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均未上诉,离婚判决生效,婚姻关系终止,当事人应当要求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一审判决生效后,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是因为一审判决作出后存在当事人上诉可能,因为送达时间不同,提起上诉期限不同。有的民事案件,在一审判决下达6个月后,仍未效。以前,有当事人以为法院判决作出几个后自己已离婚,实际离婚判决未生效,有人持一审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还被追究重婚罪。
    二审判决离婚的,判决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离婚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离婚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且双方在民事调解书均签字,离婚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终止,离婚调解书最后签字日期为离婚日期。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国家的,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去协议离婚,离婚完成之后,民政局会发给离婚证,代表夫妻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另外一种就是夫妻双方如果对于是否离婚,以及孩子抚养权或者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双方是否离婚,以及对于孩子财产如何处理作出判决。如果去法院离婚,离婚的证明文件就是法院的判决书,而没有离婚证,该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离婚了就证明已经离婚了,就不需要再拿离婚证了。
    因为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离婚,另一种就是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两种离婚的方式不同,但是结果是一样的,都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方式。
    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得到的是离婚证,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得到的是判决书或调解书。这两种文书的效力是相同的,不需要办理了离婚判决后,再办理离婚证
    当然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如果法院依法判决夫妻离婚,那么必须等到该判决书生效之后,才算正式离婚。如果说法院判决离婚,但是该判决书没有生效,男女一方在此期间结婚的,那都是重婚。只有等到判决书生效之后才视为夫妻双方正式离婚,而到民政部门的办理离婚证当即就可以生效。这一点需要人们注意。
    在我国,结婚证是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对于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对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收回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因此,离婚证是由婚姻登记机关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颁发。
    对于离婚,在现实当中,存在大量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这时,男女一方就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
    法院对于感情破裂情形的,可能判决离婚或通过调解离婚。
    对于离婚者而言,在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拿到手上可能是判决书或调解书,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证明已解除婚姻关系。
    因此,离婚证与法院判离婚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证明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有了离婚判决书不需要再拿离婚证;实质上颁发部门不一样,两者只能有其一,也不可能既有判决书又有离婚证。
    因为判决书或调解书记载了男女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和双方财产的情况信息。如在办理子女升学、房屋买卖及办理出入境等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时,反复出示可能会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因此离婚证明书就起到了一种便携的证明作用。希望各地方予以推广。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法定途径。
    如果当事的夫妻双方,对离婚完全一致,没有异议,而且对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都达成一致,那就是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去领取离婚证,离婚证,是夫妻关系解除的法定证明。
    如果夫妻对离婚或者是子女抚养或者是财产分配,不能达成一致,特别是对离婚有一方不同意,那就只能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诉讼中。结案的依据是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判决离婚或者是调解离婚,那么,离婚的证明,就是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有了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是不用另外再去领取离婚证的,因为,民政局的协议离婚和人民法院的诉讼离婚,是并行不悖的、平行的两个程序。
    一对夫妻要么走,民政局协议离婚程序离婚,要么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程序离婚。
    所以,在法院,判决生效了,就是离婚了,不需要再去哪里换证,也拿不到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星期六可以去办离婚证吗
    不可以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也就是说,婚姻登记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正常的工作日,都属于办公时间。同时,办理离婚登记是民政局职责以内的工作,那么只要是正常的工作日,就可以受理居民的离婚登记。离婚属于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四)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户口在重庆可以去武隆法院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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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