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经常对干警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准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非机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密范围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堵塞漏洞、防止坏人突然袭击、盗窃武器、窃取机密和其他事故。 三、加强文件、档案管理、登记、使用、归案工作,做到及时清理,分别立卷。 四、在执行留置、拘留、审讯、看管、押解任务时应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遵守有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障公民权利,市、县公安局可以在辖区内设立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