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社保上个人身份的填写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 社会保险上的身份分为三种身份;1、农村居民;2、城市居民;3、职工。对此,如果没有工作就填农村居民或者城市居民;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填职工。 第二种: 工人或干部。 经历过以下程序其中之一的即为干部身份,未经历过以下程序的是工人或农民身份。 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以派遣证为标志,包括计划内统招、定向、自费、委培)。 2001年以前经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录用为国家干部的人员(以<录用干部审批表>为标志 军队转业干部(以军队任职\\转干材料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为标志)。 解放前参加革命的担任干部职务的人员(以相关档案材料为标志)。 解放初自然形成的干部(以任职材料为标志)。 经公务员考试录用为公务员的原不具备干部身份的人员(以<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为标志。 被转为公办的原民办教师(以民办转公办审批表为标志)。 70年代末经地方革命委员会批准招录的教师(以教师录用审批表为标志)。 凡是没有经过以上程序,那么就不具有干部身份,即便是自学取得博士学位也是个工人身份。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