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心包疾病治愈后可以重新投保重疾险。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该疾病或治愈后是否可以再次投保重疾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标明其承保的疾病种类和范围。” 2.《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隐瞒或者虚构重要情况,致使保险人在订立、变更合同时未能了解实际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可以从新投保的,双方应当约定重新投保的条件、方式、时间和保险金额等事项。” 综上所述,针对心包疾病治愈后能否重新投保重疾险的问题,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因此,被保险人可以重新投保重疾险。但需注意的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医疗史等重要情况,否则保险合同存在被保险人隐瞒或虚构情况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