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自由原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确定是否给予保险。但是,保险公司不得歧视患有疾病的人士,应该对所有被保险人进行公平的评估。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但不得歧视患有疾病的人士。 2.《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保险机构应当依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确定保险费、给付标准和赔偿金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合同内容,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患有心包疾病的人士可以购买重疾险,但保险公司可能会对其进行额外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保险费、给付标准和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