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首先注意以下答辩期的规定。一般,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和证据之日起享有十五日的答辩期,如果对方当庭进行举证,被申请人对证据内容无法当庭确认的,可以要求答辩期,在庭后详细核实后再进行答辩;2、答辩时,应当围绕对方主张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具体包括申请人据以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申请人的请求是否有 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足;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等方面。3、对于已说明的部分不必重复论述,对于己方强调的观点及依据可以适当多次重复,以加深仲裁庭的印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