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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释义
    残疾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1、减征幅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
    3、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计算;
    5、申请时间:符合减免政策的残疾人可在纳税年度终止后办理上一年度减免申请。提示各位的是申请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就是可申请三年之内的个税;
    6、减征原则: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征实行“先征后退”原则。就是先按规定缴税,之后办理退税;
    7、减征对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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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6: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