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 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