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如中级法院为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后当事人认为判决存在错误的可以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