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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人印章丢失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没有任何影响。个人印章没有经过备案,不具备识别性和唯一性,使用后在法律上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四 印章的管理和缴销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到登记管理机关交回原印章,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以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重新刻制的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所区别。如五角星两侧加横线。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其全部印章。
    (七)登记管理机关对收缴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交回的印章,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销毁。
    (八)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到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收缴其非法刻制的印章。
    (九)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承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企业,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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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