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什么意思 |
释义 |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来抵扣房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含拍卖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应从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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