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城管不属于公安局,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四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五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