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产证是谁的名字离婚就是谁的吗
释义
    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决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具体情况而定。共有关系下,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适用,名字无关紧要。赠与关系需办理公证及产权过户登记。继承关系遵循民法典规定。扶助关系下,购房协议中注明并公证可有利于将来的分配。否则,只能按继承分配。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分情况而定,不一定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共有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房屋,如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即所谓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制度。此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不管是谁,效果都一样,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份额。
    2、赠与关系。父母或子女自愿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或父母,属于家庭间的无偿财产转移,必须办理公证,并进行产权过户登记,否则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此时产权证上填写的人即为产权人。
    3、继承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
    4、扶助关系。在房改售房中,一些老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成本价房改房屋,其子女中有经济能力、愿资助者可在购房协议中加以注明,并经过公证证明该事实,这样有利于房屋产权将来的分配。如果不作记载,只能视为老人的产权,在老人逝世后只能按继承分配。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证?
    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证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双方应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权,并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在协议或判决生效后,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步骤包括:1.办理房屋评估,确定房产的公正价值;2.签订过户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3.办理过户手续,包括提供相关材料、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证书等;4.办理按揭贷款变更手续,如果有按揭贷款需要将贷款人更改为房产的实际所有者。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证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房产证上的名字并不一定代表实际的所有权归属,具体情况需根据不同关系来确定。在夫妻共有关系下,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在赠与关系下,产权证上填写的人即为产权人;在继承关系下,根据民法典规定进行继承;在扶助关系下,需公证证明资助事实。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证需要协商或通过法院解决,并办理过户手续及按揭贷款变更手续。咨询专业律师可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4 21: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