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根据中国《治安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在我国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或出售淫秽物品,例如书籍,图片,电影,视听产品等,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和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视频以及书籍。会被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会被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以下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六十八条在我国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或出售淫秽物品,例如书籍,图片,电影,视听产品等,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和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视频以及书籍。会被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会被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