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埋藏物土地收购协议哪里有? |
释义 | 中国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与国家的。由于埋藏物的价值是很高的,若放任发现埋藏物的人自主处理,不仅会造成邻里纠纷,而且容易导致国家财产的流逝,所以在发下意识物后,一般不需要经过公告程序,直接规定属于国家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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