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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法规规章的命名(法律法规规章统称叫什么)
释义
    1.法律法规规章统称叫什么
    法律、法规和规章三者的制定机关不同、效力不同,都是当代中国法律渊源。
    1、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2、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大的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是指依法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就地方性事务以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需要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
    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规章。内容限于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2.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分别指什么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部门规章: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规章。
    区别:
    制定机关及其效力不同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宪法是效 力最高的。
    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效力和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部门规章: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规章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须经国务院批准,这是行政规章,或者称为部门规章。行政规章要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其与地方性法规处于一个级别。另一种规章是地方行政规章,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除了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外,还要服从地方性法规。
    分类:根据其制定主体进行分类
    3.法规和法律那名称都不同,怎么理解法规也是法律的一种
    法律基本定义为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其由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制定,并由国家主席签发,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其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国务院总理签发,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向外发布。行政法规较法律的层次低一级。
    狭义的法律则专指有立法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主要是部门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命名的法律文件。
    广义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以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数众多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都是广义的法律而非狭义的法律。
    你可以这样理解。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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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0: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