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利率23.4%合法吗 |
释义 | 年利率23.4%是合法的。 按国家规定,贷款年利率24%以内都是合法的,36%以上是高利贷不合法,24%到36%之间的,多的可以不还,但是已还的也不退。年利息为23.4%是指:100元一年的利息为23.4元,比如借给对方一百元钱,一年给你的利息是二百三十四元,这种利息是超高的,一般只有骗子聚敛钱财行骗时,才会允诺怎么高的利息,一般的商业行为利润不会这么大,望谨慎投资。 如果是民间借贷,那么年化利率23.4%就是高利贷,因为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同期LPR的4倍,一般不会超过16%。而金融贷款,司法保护上限为24%,年化利率23.4%刚好处于24%以内,这个利率属于合法利率。用户申请不同的贷款,司法保护上限是不同的。金融贷款一般是指持牌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比如说消费金融公司贷款、银行贷款、贷款公司贷款等。至于民间借贷,则是没有牌照的民间借贷组织。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十倍。若超出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而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利率超过24%,但未超过36%的,借贷双方可自主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