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户的条件为需当事人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审核证明材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分户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1、所需资料和手续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照片、村组同意分户证明;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警察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2、具体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