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8条 -民事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的内容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四)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六)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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