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的销售
释义
    12、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
    13、签署预售内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14、办理《内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15、销售项目备案
    16、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销售
    17、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18、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
    19、办理预售登记
    20、办理转让登记
    2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22、楼宇交付入住
    23、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24、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
    一、商品房预售是什么?
    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一)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也就是说签订合同以后,购房者提前把全部或部分房款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给开发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期限,开发商在这个期限之内将房子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建好,期限到来时,开发商要依照合同的约定将房产交付给购房者。
    (二)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完成,所以国家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及程序作了专门的规定,而且还要求在预售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限内必须向当地房产和国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预售房转让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
    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5、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6、如果确是房子不相要而原价转让,你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1: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