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退股的手续办理如下: 1、向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申请注销股票账户; 2、根据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找到营业部相关负责人签字; 3、券商营业部各岗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凭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柜台办理股票账户销户手续; 4、办理股票账户销户手续后的第二天或之后办理证券基金账户销户手续。 股东退股的法定条件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